▲男友就坐旁邊,嫌裝酒瘋偷抓女乳,當場被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4歲李姓男子2019年在蘆洲一間酒吧喝酒,見A女坐在吧檯,竟趁機借酒裝瘋,用手抓A女右胸,結果坐在隔壁的正牌男友,當場抓住人,並報警送辦。新北地院認為李男犯行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李男拘役5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為模具工程師,2019年12月7日在新北一間酒吧,見A女與一名B男並肩而坐,中間有空隙,竟意圖性騷擾,趁A女不及抗拒之際,突然以手插入A女及B男中間,以手掌抓A女右胸部,性騷擾得逞。
正巧隔壁B男是女子男友,當場將李男抓住並報警。由於李男未獲得受害人原諒與和解,新北地檢署最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新北地院審酌發現,李男酒後失控,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其胸部的身體隱私處行為,侵犯告訴人身體隱私,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造成告訴人心理不安全感,且對社會治安產生不良影響,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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