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欠款罰配偶 勞保局將挑200人、最高開罰1.5萬元 

2020年09月6日 10:02

▲▼勞保,勞工保險局,勞保局,勞保條例,老年給付,職災保險,年金改革,勞保基金,勞保年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保局表示將對欠繳國民年金者將進行催繳。(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稱國保)從民國97年10月1日起正式開辦,但欠繳國保本人卻無罰則,不過,勞保局指出,9月中旬將會經過篩選後挑出200位欠費者進行催繳通知,若欠費者經催繳30天後仍未繳款,則會對其配偶催繳,再過30天期限過後仍是未繳納,配偶將吃上3000元到1萬5000元罰單。

國保預估有318萬名未投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

勞保局表示,自101年起勞保局每年9月中旬左右就會從所有欠費者中,挑出200名欠費者向其配偶發出催繳通知,當時的條件為配偶年收入達200萬元者催繳,不過今年則是改為,持續欠費60個月以上,並排除其配偶領有身障手冊、中低收入戶等條件後,在隨機挑選200名欠費者本人發出催繳單。

勞保局說,9月中旬起對符合資格的200名欠費者本人開出催繳單,30天內若沒繳,就會對欠費者的配偶開出催繳單;配偶30天內再沒繳,就會對配偶開出罰單,限期30天內繳納罰鍰,否則就會將罰鍰函送強制執行。

勞保局說,若是初犯將罰3000元,之後欠費者本人新增12個月欠費仍未繳清者,配偶罰鍰將提高到6000元,以此類推,最高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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