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義使用「台中奶茶妹」的帳號,吸引男客上門。(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資料照)
記者林昱萱/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為某應召集團之成員,而他在論壇上張貼多張女性辣照、露骨文字,以此吸引男網友加入LINE好友,接著再詢問對方是否有意進行性交易,等到對方同意後,隨即與對方討論價格、地點,再由所屬集團指派小姐前往該地。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3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義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而媒介以營利之犯意,租了台中某處房屋,作為性交易工作機房,並創辦多個LINE帳號,「台中奶茶妹」、「台中香兒」等,同時到論壇上發表多張女性露骨照片、文章,吸引男客加LINE好友,接著傳送辣照給對方後,以此詢問對方是否要進行性交易。
等到男客同意後,阿義就會與對方討論性交易價格、時間、地點,由所屬的應召集團派遣小姐到約定地點,以全套每次3000到3500元、半套每次2000到2500元之價格,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對此,阿義每次可以從中抽取200元傭金,合計不法所得4萬元。
對此,詭異的行徑遭到警方當場查獲,而法官認為,阿義為一己私利,媒介女子與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已經敗壞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共同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之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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