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人妻與小9歲的許姓男子,在一次高普考結束後相約摩鐵「讀書」,當場遭夫抓包。(圖/記者李鍾泉攝)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從事公職的張姓人妻,2017年間與小自己9歲的許姓男子在一次國家考試結束後,一起開車進入桃園某摩鐵激戰。頭頂綠炸的張夫知情後,速衝至現場堵人,未料,卻遭小王開車衝撞,致身體多處因此擦挫傷,還受有腦震盪。法庭上許男辯稱進摩鐵是去「看書」,準備隔日考試,但法官勘驗現場遺留的保險套及衛生紙,不採信他說詞,審結判偷吃2人須賠償張夫50萬元、另許男還須賠償10萬4912元。可上訴。
▲許男事後辯稱,與張女相約摩鐵指是為了看書休息,2人並沒有發生關係。(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33歲張女與24歲許男皆於公家單位上班,2人2017年7月9日在國家考試的考場相遇後,許男便以要接送張女回家為由,邀她一同上車返程,沒想到車開著開著便滑進摩鐵,2人還在裡頭發生性行為。
張夫一得知妻子外遇消息,迅速趕抵摩鐵準備抓姦,沒想到同日晚間9點許,小王欲離開摩鐵之際,抬頭一見張夫站在前方,竟踩下油門向前衝,致站在摩鐵車道出口處的張夫頸部、背部、四肢多處擦挫傷,另還受有腦震盪。
事後,張夫氣得提告2人偷吃侵害他配偶權以及傷害。法庭上許男辯稱,當天相約去摩鐵是為了看書準備隔天考試,他們在房內並沒有發生關係;至於開車衝撞,是因當天天色昏暗,他繳交房卡給櫃檯後,順勢將腳剎車放開所致,他並無故意之意。
桃園地院審理時,勘驗當天員警在摩鐵房內垃圾桶內搜出的保險套及衛生紙,由於上方還遺留許男的精液及女性的皮膚細胞,法官實在難認2人並無身體親密接觸,審結判偷情的2人需連帶賠償張夫50萬元;另許男還需再支付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10萬4912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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