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被依法判拘役3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icjumbo)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某臉書社團成員,而他委託社團管理員,在該社團張貼女子「小靜」(化名)的照片,並貼文提到,「私下跟她口中的醜男去開房間呢」、「這是一段愛恨交織、騙子人妻討客兄的故事」等,足以毀損小靜名譽的內容。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宏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委託社團管理員,在社團內張貼小靜的照片,並貼文提到,「到處亂撩的女生真的不是什麼好東西」、「不要被這種總是在你面前裝的楚楚可憐的女生給騙了,她認為自己有幾分姿色,覺得只要稍微撒嬌一下,男生就會蜂擁而至。」另外,該則貼文還提到,「她享受被男生追的快感,甚至有婚姻也不告訴別人,對外宣稱單身,私下跟朋友說哪個男生很醜!覺得不行什麼的,但私下卻跟她口中的醜男去開房間呢!」諸多誇張的行徑、言詞讓小靜氣得向法院提告。
對此,台南地院認為,阿宏、社團管理員的行徑,已毀損小靜之名譽,審酌兩人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且均有貼文截圖佐證,依犯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各處2人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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