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女子偷拔日租套房提供的wifi分享器內sim卡上網消費約1萬元。(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蘇姓女子去年入住台北市西門町日租套房時,偷偷把房東提供上網用的wifi分享器的sim卡拔出來,插進自己的手機裡上網,甚至綁定帳號,到google play、itunes商店陸續買了約萬元商品,房東收到帳單要蘇女付錢不成提告,台北地檢署9日依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訊圖利等罪起訴蘇女。
蘇女是在2019年8月底到9月底住進位於漢口街的日租套房,把套房當自己家一樣住了約1個月,她發現房東提供的wifi分享器是使用手機sim卡連結上網,就直接把卡片拔出來,綁定她個人的帳號到2大系統商城進行消費。
因為蘇女都是小額消費,進行簡單認證後幾乎沒有消費限制,房東收到帳單發現門號被盜用,立即通知蘇女,要求蘇女負責結清相關款項,但蘇女直到退租之後,都沒有處理,也沒有歸還sim卡,房東因此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蘇女除了涉嫌侵占sim卡罪,還觸犯罕見的《電信法》「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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