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灌毒飲料、吸毒菸後再性侵 藥頭須賠償92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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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姓藥頭逼迫少女吸食毒品後再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地區巫姓藥頭,不滿集團未成年女子小雅(化名)打算離開集團,多次傳訊息恐嚇,並夥同手下將小雅帶回住處,毆打小雅,並逼她喝下安非他命飲料與抽毒香菸,巫男趁著毒品藥效發作,小雅頭暈全身無力時,性侵小雅得逞。刑事部分,巫男遭判刑9年定讞,小雅求償,高等法院判決巫男須賠償小雅母女92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小雅加入巫男的販毒集團後,曾向巫男借款。但小雅事後想要離開集團,巫男不滿,先在2014年2、3月間,拿出一把菜刀及砧板,向小雅等人恫稱:「不簽就剁一隻手」、「你們都是爛人,簽完本票可以走,一個禮拜時間給你們準備,如果錢準備不出來我就去討債,不然你們就要繼續留下來還債」,小雅因此簽下30萬元本票。

而後巫男在8月22日以LINE發送多次恐嚇簡訊給小雅,內容包含、「不來談我會讓妳後悔,敢欺負我,對妳們不夠好…不錯吼,我的錢很好吃很好花,妳就看妳們不談有沒有命花,敢耍我」、「就不要讓我堵到,忘了跟妳說不聯絡也可以,我就拿著本票就去跟你家跟你姐跟妳媽討,操她的,就叫妳出來了,敢耍我」、「已讀我?鎖我號碼要這樣玩是嗎?妳敢這樣繼續完我就發佈懸賞,最好能躲一輩子吼,玩很爽,要不要聯絡?」

第二天,巫男等人連絡小雅在楊梅區的便利商店見面,雙方一言不合,巫男出腳踹翻小雅,而後楊姓手下就將小雅拖到車上,強行帶回住處。巫男逼迫小雅自已沖泡一包摻有甲基雙氧甲基卡西酮之阿華田後飲用,並逼迫她施用一根摻有愷他命之香菸,小雅因毒品而頭暈、全身無力,巫男將她攙扶到房間內,性侵得逞。小雅與母親報案,巫男遭逮捕、羈押,並被提起公訴。

刑事部分,巫男最後被判刑9年與7月定讞,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手下楊男則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小雅母女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巫男求償88萬元、向楊男求償4萬元。一審全數判准,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巫男等人拒絕賠償,辯稱刑事判決有許多謬誤,法院不應採信;但高院不採巫男等人供詞,仍依據刑事有罪判決,認定巫男等人必須賠償,經過計算後,仍全數判准,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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