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涉嫌騎車手持刀子,被市警一分局傳喚到案,依違反社維法罪嫌送辦。(圖/翻攝自網路,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於9月9日在臉書社群媒體上發現有民眾po文張貼有一男子騎機車持刀畫面,提醒民眾小心注意,一分局在獲報後,依網路照片所提供之線索,隨即動員員警展開積極搜尋,找到43歲周姓男子,周男表示是拿刀子至北區某菜刀店購買相同尺寸刀片更換,並無傷人犯意,警方依社維法送辦。
有網友9日在臉書社群PO出一張台南男子騎車手持一把刀子的畫面,網友說:「也太可怕了!」,並指該男子騎車停紅燈,手持刀子並涉嫌持刀指「熊貓」(外送員)。市警一分局網路巡邏發現,馬上動員警力依照片線索於9日立刻將該名周姓男子查獲到案。
據警方了解,該周姓男子(43歲)是要拿刀子至北區某菜刀店購買相同尺寸刀片更換,途中並無刻意針對特定人士或危害他人之意圖。但周男公然騎車持刀的行為,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警方偵訊後移送台南簡易法庭裁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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