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主跟粉絲上摩鐵後控被撿屍,結果被串燒店老闆打臉。(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女直播主跟粉絲外出唱歌,後來續攤吃宵夜、到摩鐵過夜,後來女直播主控告粉絲撿屍。但宵夜攤老闆出庭描述女直播主跟粉絲到店的情況後,法官認為應該不是性侵,判粉絲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8年網路女直播主某日晚間跟粉絲一夥人到台中錢櫃唱歌喝酒,結束後又到一家串燒店吃宵夜、喝酒,結束後串燒店老闆開車載粉絲、女直播主到摩鐵過夜後離開。
豈料,由於女直播主離開錢櫃後,朋友找不到她,透過手機定位找到女直播主在摩鐵,隨即報案,會同警方進入房間,粉絲向警方坦承跟女直播主發生關係,但否認乘機性交,有經過女直播主同意。
但主女播主仍堅稱粉絲是「撿屍」狀告法院,法官開庭時傳喚串燒店老闆,老闆表示,她們到我們店是「手牽手走進來,在裡面親親抱抱喝酒聊天」。後來要離開說要去摩鐵,老闆說因為很近,才說開車載他們去就好。
老闆說,看他們的行為舉止以為是情侶,很像在談戀愛,而且女直播主走路正常。法官根據老闆證詞,認為2人發生關係應該是自然發展,判決粉絲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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