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因於臉書留言稱婆婆有私生子、丈夫下體小挨告妨害名譽。(圖/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小花(化名)因不滿遭懷疑出軌,與婆婆、丈夫關係不睦而發生糾紛,2019年8月30日至31日間於臉書留言稱,婆婆有私生子、丈夫「那根」小等語,挨告妨害名譽。對此,台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小花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花2019年8月30日至31日接續於臉書公開指出婆婆、丈夫姓名,留下21則謾罵言論,像是指婆婆「私生活糜爛」、「妳自己有私生子,大兒子跟小兒子姓氏不同,外面還不知道多少男人呢!」「還好我沒有讓寶寶跟一個嘴巴這麼臭的阿嬤相處」。
另外,小花更公開酸丈夫「你X媽的『那根』小到連你前女友都受不了,跑去跟她學長啪啪的小GG興致來時,我還要立馬配合你發洩你那短小又快速的肉慾,我X媽的還要被你懷疑,那麼,我是不是也可以合理懷疑你,根本不是去工作,而是去找小三、玩樂...」、「偉大的小GG,你可以滾了嗎?」等語。事後,小花丈夫、婆婆發現後,氣得提告妨害名譽。
法官認為,小花未能理性處理紛爭,反以貼文留言指謫、謾罵家人,貶損對方名譽及社會評價,但考量小花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惟婆婆聲稱「除非賠償20萬元,否則斷無可能和解」,雙方至今仍未和解;另丈夫審理期間已撤告,審酌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小花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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