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戴若涵/高雄報導
日前高雄少女遭拐到新竹囚禁的案子引發外界關注!雖然羅姓主嫌的19歲葉姓嫩妻、王姓、盧姓友人到案時,對於案情都避重就輕,但檢警透過還原手機訊息發現,這3人都知道屋內4樓設有密室,並且掩護羅男的犯行,其中羅妻除了提供羅男、少女飲食之外,還假意前往警局報稱丈夫失蹤。3人10日晚間遭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少女案,檢警查出羅妻知情還謊稱老公失蹤,幫隱匿行蹤。(合成圖/翻攝PTT、少女家屬提供)
檢方調查,羅男與羅妻、盧男、王男等3名疑似共犯,前次到案時,對於案情都避重就輕、推諉卸責,由於檢方當時除了供述外,沒有其他的積極事證可以認定3名共犯參與犯罪,只好先諭知3人限制住居。
▲盧男聽從羅男指示,將少女手機內對話並丟棄手機。(圖/記者陳以昇攝)
事後檢方針對各項疑點清查,經還原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後,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檢方發現其實羅妻、帶著少女手機趴趴走的盧男、幫羅男管理租屋處的王男都知道住宅4樓設有密室夾層,3人還一同掩護羅男拘禁少女的罪刑。
其中羅妻、王男,除了提供少女及羅男飲食之外,還依照羅男的指示,應對、矇騙警方,羅妻還刻意前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謊報老公為「失蹤人口」,要掩飾羅男的行蹤,又與其他共犯討論如何滅證;盧男則是為了3千元,依照羅男的指示,先刪掉高雄少女手機內的對話紀錄,再丟掉少女手機。
檢方認為羅妻、王男、盧男等3人均涉犯略誘、妨害自由等罪,另外,羅妻還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10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准。
▲羅姓主嫌曾有2次性侵前科。(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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