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義被依法判拘役5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22歲的男子「阿義」(化名)日前在社交軟體上,張貼同校男同學的照片,並多次發表相當不堪的言論,「之前跟便器約砲」、「我在用手弄他的頭,發現他爽到腳一直抽動」、「叫我趕快去灌滿他」等足以損害男同學之名聲的言論。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義日前在社交軟體上,張貼同校同學照片,同時發表諸多色情貼文,「你的X一直夾著我的X」、「你躺的那麼撩人,應該不知道你等等就要被輪了呢」、「分享我與砲友們的互動」、「我用手弄他的X頭,發現他居然爽到腳一直抽動」。
諸多淫穢不堪的言論,已經損害該名男同學的名譽。對此,法官認為,阿義與對方是同校同學,兩人毫無恩怨,但阿傑卻於多數人得以瀏覽的社交軟體上,散布文字誹謗他人,此舉已經侵害男同學的人格法益,且內容也減損一般人對告訴人之社會評價,所為實有不該,應予非難。
法官認為,雖然阿義坦承犯行,但仍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也仍未賠償對方,在考量其經濟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手段等後,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他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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