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靜被依法判拘役4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pakutaso)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女子「小靜」(化名)與另名女子「花花」(化名),均是某臉書社團的成員,但小靜卻在該處留言諸多污辱花花的詞語,「X你媽的死婊子」、「趕拎涼啦」,種種誇張言詞,讓花花感到相當難堪,忍不住報警處理。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小靜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小靜、花花都是臉書某不公開「副本團」的成員,而該社團約有2萬名成員,但兩人因故而產生不愉快,小靜竟然就基於公然污辱之犯意,在社團中留言,「我操你媽的死B」、「女的送去洪幹還被打槍喔」、「趕著去速懶覺嗎?」等穢語污辱花花。此外,小靜還在留言中明確指出花花的外號、並附上對方的照片,讓社團的不特定多數人都可知道小靜辱罵的對象就是花花。
對此,小靜辯稱,自己確實有上述留言,但矢口否認犯行,而她也說,有許多人都取該外號,是花花自己對號入座。不過,法官認為,小靜有附上個人真實照片,確實已經造成花花名譽受損,認為其辯詞不足採信,犯嫌堪以認定。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小靜在臉書社團內用不堪言詞辱罵他人,不僅損害對方名譽,且犯後非但不思尋求道歉和解,反狡辯推卸,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犯公然污辱罪,判處她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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