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南投仁愛鄉武界壩13日無預警放水,導致下游紮營的5名遊客遭溪水沖走,釀成3死1失蹤慘劇。家屬悲痛不已,擬請求國賠。對此,律師林智群分析,台電對閘門設備管理有疏失,國賠應該可以成立,但民眾在河川地搭帳篷也有過失,求償金額可能會打折。
林智群指出,台電雖然是公營企業,但水利設施通常一定有「主管機關」跟「管理機關」,要告一定是兩個都告,像武界壩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管理機關是台電,所以這個案子一定適用國賠程序。
▲兩家人露營遭水沖走,隨身物品仍遺留在現場。(圖/記者鄧木卿攝)
林智群說,儘管台電對閘門設備管理有疏失,但民眾在河川地搭帳棚也有問題,構成「與有過失」,即便求償成立,金額也會打折。不過,在訴訟前的協議過程中,台電應該不會主張「與有過失」,「不然會被罵沒人性…」
至於國賠法第3條第3項提到,現場已經有適當警告或標示,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危險性活動,國家是不是不用負賠償責任?林智群認為,即便現場已架設告示牌,告知可能隨時放水,但放水前仍應公告、廣播、疏散,尤其這個案子是電腦故障,導致毫無必要、無預警放水,「我不認為國賠責任可以完全免除」。
▲武界壩。(圖/台電提供)
這起意外發生在13日凌晨,盧、賴兩家共6人結伴出遊,前往武界一線天溪床露營。不料武界壩無預警放水,導致溪水暴漲,當場將盧姓男子、盧姓少女、陳姓女子、賴姓男童及賴姓男子5人沖走。
先前由於帳篷睡不下,盧妻獨自一人睡在車上,幸運逃過一劫,賴男則是自行游上岸脫困。經搜救後,僅尋獲3人遺體,另一人仍失蹤。稍早,3具遺體送抵南投殯儀館,2名生還者則赴武界派出所作筆錄。
經台電調查,初判是上游武界水壩6號閘門疑似故障釀禍,導致閘門無預警開啟放水,來不及發佈警報、通知下游居民遠離河床。但發電廠周邊水域禁止戲水,入口處也放置警告牌,2家人可能是秘境跟風,才直接在溪床違規露營。
台電明潭、大觀發電廠廠長許宗源指出,這是大觀電廠成立86年以來第一次發生問題,雖然正常來講,放水前1小時會廣播,但案發地位置偏僻,若真的廣播其實也聽不到。
▼武界一線天禁止戲水告示牌。(圖/台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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