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青偷渡來台被捕。(圖/路透)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12名港人上月涉循海路潛逃被廣東海警截獲,扣押深圳逾3周。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日前於Twitter稱,該12人並非「民運人士」,並「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有香港專家認為,他們可能會在當地被當局依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
廣東海警上月拘捕12名準備偷渡到台灣的港青,被捕者共11男1女,年齡介於16至30歲之間,其中有5人為學生,每個都有案在身或被通緝中;另外有4人是「屠龍小隊」成員;3人去年9月被警方在一住處內搜出搜出汽油彈原材料等案;曾被香港以國安法拘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也在其中。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則在微博發文,廣東海警於8月23日查獲李某、鄧某等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文中強調,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港媒《明報》引述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不排除大陸執法人員盤問各人時,獲得他們觸犯港區國安法的證據,因此,案件可能會在大陸審訊。
他說,這12人中,有人(李宇軒)棄保潛逃,拒絕到香港法院應訊,這顯示在港處理案件「有一定難度」,這符合港區國安法中可交大陸審理的「特殊情況」。
明報同時引述港府表示,上述偷越國境案屬大陸司法管轄範圍,大陸公安機構正依法處理,港府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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