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男子明明已為人夫,竟背著老婆在外偷吃,對象還是自己兒子的補習班老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方姓男子明明已為人夫,卻與他兒子補習班的女老師Vivi(化名)搭上線,2人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多次相約出遊,甚至Vivi還直接與方男家人共進晚餐。方妻得知後深受打擊,每天以淚洗面,一日又於老公車上發現2人搞車震的錄音檔,氣得直接提告。9日法院判決出爐,判方男與Vivi須連帶賠償方妻30萬元。可上訴。
方男與妻2013年結婚並育有1子,方妻2019年3月間某日入睡時,聽到老公手機不斷發出訊息通知聲,瞥眼一看竟驚見老公在外偷吃的曖昧訊息,對象還是兒子補習班的老師,速委託徵信業者跟拍,以了解先生行蹤。
徵信業者經查發現,方男與Vivi除了會一同出遊、看演唱會外,有時倆方還會帶上各自的孩子一起,又或者相約摩鐵過夜,而讓方妻最崩潰的是,方男甚至直接帶Vivi回她公婆家吃飯。
法庭上方妻拿出先生與小三臉貼臉的親密照,以及老公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只見影像裡頭不時傳來,「拔出來了啦」、「就像我們吃香腸一樣,不會注意到你有沒有弄到他的皮…一口咬下去就對了」、「幫我把小寶貝吞下去」、「我的雞雞要爆掉了」等鹹濕對話,一旁還伴隨著忽大忽小的呻吟聲。
對於方妻提告求償100萬,方男及Vivi都主張,因這些證據都是未經同意下取得,故應均無證據能力,否認自己為LINE對話及行車紀錄器檔案上的主角,同時也強調,2人會一起帶孩子出遊是在「交換教養心得」。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方妻提供的證據皆有證據力,2人確實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親密舉動及性交等行為,衡量2人私通款曲長達1年,方妻還為此飽受憂鬱、消化不良、失眠之苦,審結判方男及小三須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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