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19歲男子阿偉(化名)今年1月6日晚上7時許趁指導女同事工作時偷摸下體,3天後相約一起去唱KTV,又趁搭肩的時候襲胸,雖然他辯稱當時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最終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偉頻頻騷擾女同事。(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偉第一次伸出鹹豬手是在今年1月6日晚上,得逞之後見女方沒有張揚,隔日又在相同地點,假裝要指導怎麼按摩,再次伸手偷摸下體;連續兩次得手之後,他在同月9日深夜11時許與同事們前往KTV聚會,先是假裝以手搭肩,接著「往下滑」襲胸,第三次性騷擾得逞。
受害女子一個月內遭亂摸3次,氣得親自前往警局報案。阿偉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我當時喝醉了,不記得發生何事,也許當時真的想碰觸她的肩膀,但我不記得碰觸到她哪裡,也不記得碰觸到什麼程度。」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偉在未經同意下以手鉤住女同事的肩膀,甚至毛手毛腳,顯然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自主權利的觀念,加上在KTV伸出鹹豬手時被其他人撞見,罪證確鑿,考量到他還年輕、沒有前科,最終依3次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