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規,要老師們下課後禁管教學生引發爭議。(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8月頒布最新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二條引起爭議,「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也就是下課時間不得管教學生,引起教師們反彈。長安國中校長余國珍表示,儘管教育部立意良善,但對於教育現場絕對有困擾,盼教育部收回成命,或與教師團體做進一步協商、溝通,比較周全。
教育部發布的公文指出,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第十六項寫道,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而第十五條內容為「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所執行之處罰措施,必要時得將學生移請學務處或輔導處(室)處置。教師應依學生或其監護權人之請求,說明處罰過程及理由。」
余國珍說明,對教育人員來說,教育部的規定雖然有他的利潤,但不符合學校生態,雖然說這樣的規定可能老師比較輕鬆、不用管學生、處分學生,但是畢竟這是學校,是個教育單位,而教育又是良心事業,還是應該要負責管好、教好小孩子,「這樣的規定會造成教師無所適從、很多困擾」。
▲教育部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引起基層譁然。(圖/記者湯興漢攝)
余國珍再說,這樣的規定下來後,未來若學生認為現在是下課時間,老師不得管教,這樣就要終止嗎?但是問題依舊存在,不會因為這個時段不處理,問題就消失。
余國珍無奈表示,該規定太快決定了,完全沒有聽取教師團體、校長團體的建議,就算以前要實施「校園零體罰」,也都有經過幾年時間的籌畫、討論、形成共識等,才能讓校園真正走向民主、人權。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也提到,該規定下來後,接獲很多老師反映,未來將讓老師陷入「無法管教」的情況,師生雙方將同受其害。目前全教會已將意見向教育部反映,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不要讓老師陷入矛盾且無法管教的狀態,希望教育部能夠把有疑義的規定說明清楚,讓教師清楚知道管教的空間在哪?紅線在哪?以免觸犯紅線或根本不敢管教。
侯俊良也說,教導兒童學習團體生活,遵守紀律,進而學會自律,這是促進兒童成長的重要教育,需要合理的管教措施來配合,倘若教育部扼殺了教師的合理管教空間,其實也扼殺了兒童學會遵守紀律和自律的教育。希望教育部能夠「說清楚、講明白」,以免讓基層教師陷入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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