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只要少於250片、也就是5盒以內,入關就無須申報。(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口罩混充事件連環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醫用口罩逐片壓鋼印,經濟部國貿局也要求輸入口罩逐片審查,但此規定與食藥署「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制度相抵觸。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統一給出回應,只要少於250片、也就是5盒以內就無須申報。
依據食藥署規定,一般民眾無論醫用與非醫用,每人可攜帶250片內口罩入境無需申報許可許可或申請,但因應國內陸續發生以中國或其他國家進口非醫用口罩混充國產醫用口罩情事,指揮中心除要求國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每片均須有雙鋼印標示,以方便民眾辨識外,同時也會加強邊境管制措施。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此次口罩出包,最大的問題是在標示,為了避免混充事件重演,指揮中心規定今(16)日起進口口罩須事先向經濟部申請輸入許可、口罩在通關時會逐批查驗,進口後須向經濟部申報流向。
此外,對於口罩工廠,衛福部與經濟部將不定期進行查訪抽驗;在市場端,經濟部及衛福部也會在各通路購樣稽查,避免發生仿冒或混充的情形。
為了挽救口罩國家隊聲譽,指揮中心要求國產口罩需加印「MD」及「Made In Taiwan」雙鋼印標示,原本將於9月17日上路,但因應各工廠鋼印滾輪及安裝軟硬體需要作業時間,加上需鋪貨至藥局及超商,需預留作業時間,因此改由9月24日起實施,預購第16、17期未領取口罩的民眾,可循補領方式,於第18、19期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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