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奈及利亞一景,與該案無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實習記者陳妙津/綜合報導
奈及利亞13歲男童法魯克(Omar Farouq)因在和朋友吵架時,以言語褻瀆阿拉,竟遭判處10年有期徒刑。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此案表達「深切關注」,呼籲奈國政府緊急重審案件並撤銷判決。
據CNN報導,委任律師阿拉芬尼( Kola Alapinni)表示,法魯克被指控與朋友爭執時,以言語辱神,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無獨有偶的是,不久前還有另名男子在同一法院,因褻瀆先知穆罕默德而被同名法官判處死刑,他正是在處理該案時,偶然發現法魯克的案子。
阿拉芬尼說,該判決違反了《非洲兒童權利與福利憲章》和奈國憲法,「法律裡沒有褻瀆神明的罪名」,代表律師團將在7日提起上訴。他也透露,法魯克一家已舉家逃至另一個城鎮,避免受到暴徒攻擊,「每個人都害怕說錯話,擔心受到報復攻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此案也表示極度關注,呼籲撤銷判決。駐奈國代表霍金斯表示,「判處13歲的孩子10年徒刑是錯的,已經違反奈國政府簽署過的兒童權利和兒童司法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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