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陳羿妏/台北報導
曾是保齡球國手、北市吉林國小游泳社團教練林俊賢去年11月18日下午於國小校門口遭計程車失控衝撞,當場重傷昏迷,經搶救後右小腿不幸截肢,而肇事的69歲曾姓女駕駛經檢方複訊後,以10萬元交保,責付親人代為照顧。對此,台北地檢署考量偵查期間雙方以300多萬元達成和解,林男也具狀撤告,今年5月將曾女處分不起訴。
▲曾女表示,當時車子沒有煞車,才會撞上林男,而她移送北檢時更曾哭喊「對不起」。(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曾女當時開車行經北市吉林國小校門前,車輛卻突然失控,直接衝往國小旁的機車停車格,當場撞飛正在牽機車的林男以及14輛機車,導致林男右小腿截肢,並受左小腿骨折、腸道血管破裂等傷害。
▲車禍監視器畫面。(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曾女到案說明時,曾難過表示「我怎麼今天會做出這種事,且當時感覺車子怪怪的,好像煞不住的感覺」,也表示會一肩扛起責任,經檢方訊問後,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諭令10萬元交保,責付親人代為照顧。
據悉,曾女為了照顧家中的遲緩兒,年近70歲還在外面拚命賺錢,當時面對媒體她曾淚崩表示「以後不敢再開小黃了」,並含淚向林俊賢致歉,後續將盡力協助善後,希望能夠對林負起責任。
對此,檢方考量偵查期間,曾女以300多萬元達成和解,林男也具狀撤告,今年5月將曾女處分不起訴。
▼林俊賢6年前從國手退役後轉戰游泳教練。(圖/翻攝林俊賢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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