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弒母斷頭「責付衛生局」 鄭文燦:不合理...司法應自行處理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17日在議會總質詢中提及梁男弒母砍頭案,市府後續處理過程,圖為梁男8月21日被送往桃療做精神鑑定。(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17日在議會總質詢中提及梁男弒母砍頭案,市府後續處理過程,圖為梁男8月21日被送往桃療做精神鑑定。(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17日在總質詢議程中,就前年中壢區梁姓男子吸毒後弒母砍頭案,高院日前判決無罪後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市府後續處理過程,市長鄭文燦表示,社會大眾對判決結果都難以接受,建議高檢署與高院應就個案狀況再做必要精神鑑定,不是把他移轉給地方政府,由公衛體系承擔,「這樣的責付是不合理的。」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針對台灣高院8月20日改判桃園地院梁姓男子弒母案從無期徒刑改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後續市府處理過程,鄭文燦指出,高院判決梁男無罪,並責付桃園衛生局,要求當天下午市府衛生局派員接手帶回,社會大眾對於這樣判決結果完全不能接受,當時他曾對外公開批評該判決「是違反大眾法律認知的判決」。

▲桃園市梁姓男子弒母案,8月中旬被送往桃療做精神鑑定。(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梁姓男子弒母案,8月中旬被送往桃療做精神鑑定。(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鄭文燦認為,雖然桃檢以梁男以傷害案判刑確定須入監服刑55天,隨即進入桃園監獄執行,但一旦刑滿獲釋,若高院同意回到原社區,居民會恐慌擔心,很難接受這個不定時炸彈重回社區,梁男未接受完整精神狀況鑑定,他建議,這段時間高檢署與高院應就個案狀況進行必要的精神鑑定。

鄭文燦說,如果有社區風險,不應讓梁重回社區,更不應該轉嫁給公衛體系處理司法應該處理的責任,目前司法體系的精神病院尚未設立,但這段期間應用盡一切司法手段,將梁男留置在應該留置的地方。

鄭文燦強調,根據判決指出,梁男行凶時完全沒有自主意識所以判無罪 ,「大家常說吸毒者有罪,殺人者有罪,但吸毒後殺人卻獲判無罪,這樣的結果社會大眾很難接受」, 梁男精神狀況需要判定,假設他真的是精神完全喪失,也不應該讓他回到社區,若梁男精神狀況有問題,他沒有自殘卻殺害至親,那他在吸毒前精神狀況應該還沒有到達完全無法自主,否則為何會去吸毒,這個判決本身在法理上就很值得討論,尤其要把梁移轉給地方政府,由公衛體系承擔,這樣的責付是不合理的。

衛生局長王文彥則針對公衛護士人力不足部份作出解釋,市府自2014年底改制直轄市後,獲增衛生所護士員額30名人力,配合市府員額管控與財政狀況,已分3年陸續補齊,另外,有關約僱員額部分,自2014年至今已陸續增補至23人,未來會持續爭取員額,以充實衛生所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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