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並非壞事,但若能做到下列幾點,會讓生活更有保障。(示意圖/pakutaso)
實習記者周依儒/綜合報導
藝人小鬼黃鴻升16日在家中猝逝,由於他一人獨居,因此讓不少人開始探討獨居發生意外時的問題。律師呂秋遠昨(17)日深夜在臉書發文指出,2020是非常不平靜的一年,如果有決定要獨居的人,請務必做到幾件事。
呂秋遠表示,如果已經決定要獨居一輩子,請做好幾件事,且要盡量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
一‧好好照顧自己,定期做健康檢查。如果在金錢上寬裕的話,也可以再做一點保險規畫。
二‧好朋友不用多,但一定要找到可以互相照應的人,最好每天一通電話,就算只是打招呼都好,現在就可以想想那個人是誰。
三‧去公證人那裡做「意定監護」的約定,也就是萬一自己出現無法自理生活的狀況,又想要讓好朋友擔任監護人,可以跟這個人約好,一起到公證人事務所辦理意定監護。至少不會讓討厭的人擔任你的法定監護人。
四.寫遺囑。只要自己親筆寫下來、註明年月日與親筆簽名就生效,至少可以確保你在意的人可以介入你的財產分配與後事安排。未成年人沒辦法指定監護人,但是如果真的能證明法定監護人不適任,還是可以在遺囑上要求自己的親人往後去法院爭取改定監護權。
五.要經常關心自己在意(他也在意你)的人,別吝嗇每天打電話或發訊息給對方,但是請不要傳早安圖,除非那是爸媽。
六.你的時間很有限,別太在意別人說了你什麼,因為那些人根本不在意你。
七.有些事想做,除了出國旅遊以外,現在就該去做,反正我們也不會知道,什麼時候人會走。
八.有空就擁抱你身邊的人,因為有體溫的擁抱,才是真實的感受。
九.如果你真的很邊,還是想找人說話,可以發訊息給我。我不一定能回答你,但是我還是會在意你說了什麼。
十.要快樂、盡量當個好人,這是我們一生都應該追求的目標。
2020年不是很愉快的一年,還好已經過了四分之三了。剩下的時候,我們好好過,也陪伴別人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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