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總經理偷吃女工讀生,聊天內容大談性愛姿勢,正宮得知後氣憤求償。(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一名公司總經理阿俊(化名)與妻子結婚多年,卻私底下女工讀生小君(化名)密切來往,聊天內容提及性愛姿勢、傳性器官照片,兩人還互稱「老婆」、「老公」。對此,阿俊妻子得知後,相當氣憤,向小君、阿俊分別提告求償200萬、100萬。日前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阿俊賠25萬、小君賠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阿俊妻子主張,1993年結婚後,與丈夫育有3名女兒,孰料,前陣子她查看阿俊手機時,卻發現驚人的曖昧訊息,得知阿俊外遇小君,且對話中頻頻出現性器官照片,以及性愛姿勢等多段露骨內容,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讓她精神蒙受巨大痛苦,甚至罹患憂鬱症。
阿俊、小君辯稱,縱使對話內容有曖昧情形,仍非不正當交往行為,阿俊妻子未能舉證兩人有何親密、牽手相依、深夜單獨共處一室,或者發生性行為等狀況,因此無從認定兩人存有不正當交往行為,亦或是侵害阿俊妻子的配偶權。
對此,法官勘驗兩人對話,除了見得多張下體、胸部私密照,還發現阿俊曾說「看到妳的乳溝很誘人」、「我很強妳很容易高潮 」 、「我只有跟你才會採女上男下的姿勢」、「其實我們每次都高潮超過6次以上」,小君則說「 老公~人家暈了,老公抱」、「我已說過我喜歡妳10年」、「我的O頭癢癢,來幫我親」。
新北地院認為雙方交情匪淺,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正常分際,侵害阿俊妻子的配偶權,審酌兩造身分地位,判阿俊賠25萬、小君賠1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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