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邱姓女子19日深夜在台北市信義區遭人當街潑糞,掀起社會大眾議論,她20日傍晚前往三張犁派出所製作筆錄,並表示要提告公然侮辱。律師廖芳萱認為,這件事除了涉及刑法兩罪外,邱女也能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告求償,這樣不僅可以免繳裁判費,還能拿到一筆賠償金。
▲邱女(右方綠衣者)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圖/記者黃彥傑攝)
邱女事後坦言,當時她坐在石椅上,卻遭黑衣男子無預警當著200、300人面前潑糞,桶子甚至蓋在頭上,一度錯愕到不知道該不該拿下來,回家之後洗了5次頭還是有味道;雖然兩週前曾和一名夜店女子發生糾紛,並在連續兩週內被賞巴掌,但對方否認犯案,所以她也不曉得到底是誰做的。
據了解,邱女第一時間並未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她20日主動前往三張犁派出所,並表示要對潑糞的人提告公然侮辱。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廖芳萱認為,黑衣男的行為涉及刑法第309條第2項的強暴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建議邱女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告,主張衣物留有異味不堪使用,加上被潑糞受到精神損害,這樣不僅可以免去裁判費,經過法官審酌,應該也能拿到一筆賠償金。
▼▲黑衣男潑糞後立即逃跑。(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知名律師林智群也曾在臉書PO文分析此事,他提到,黑衣男潑糞觸犯的毀損罪(最重判2年)、公然侮辱罪(最重判1年)都是微罪,不過,和傷害、恐嚇等罪相比,這一招真的很可怕,不但噁心,也不會構成重罪,的確會讓人恨得牙癢癢卻又沒有辦法。
然而,林智群也指出,黑衣男選在週末深夜的信義區犯案,雖然得手之後立即逃離現場,但沿途有許多監視器,根本逃不掉。只是嫌犯目前仍未到案,是否真的是挾怨報復,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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