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處理4涉貪立委 立法院:正在等法院函文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與趙正宇疑涉收賄案,21日偵查終結,4名現任立委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北檢將於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這將是國會全面改選後,首次遇到現任立委遭羈押。至於立法院是否會在會期中同意繼續羈押立委,立法院也破天荒地決定盡快召集朝野協商處理這件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會期每年2次,分別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本次立院會期已經在18日開議。

林志嘉21日下午受訪表示,可能要等到法院看有沒有要進一步動作,如果沒有要再延押,或是其他動作,「也許就一定要給我們文,讓我們做同意與否的決定。」

至於召集朝野協商一事,林志嘉說,「看是要延押等等,依憲法會行文給我們,做許可與否的決定。」是否在當天立刻召開,他說,要看法院的裁決,也許不是要延押,也許是延押,立法院無法事先判定。 

▼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趙正宇疑涉貪情況。(圖/記者曾梓倩製)

▲▼(圖/曾梓倩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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