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林彥臣/台北報導
立委集體涉賄案,台北地院21日召開移審庭後,認為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無串證可能,涉犯輕罪,無逃亡之虞,22日凌晨裁定無保飭回。稍早趙正宇步出北院,面對大批鏡頭守候,強調一早會再到立院說明。至於趙辦主任林家騏,北院裁定以100萬元交保。
▲立委趙正宇無保飭回,強調一早會到立院說明。(圖/記者黃彥傑攝)
這是史上首次牽涉憲政制度的移審案件,裁定結果備受矚目,由於立法院已在18日開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院會期中,法官若認為仍認為有收押必要,須經立法院許可,才可以裁定羈押立委。
立法院的會期每年2次,分別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本次立院會期已經在18日開議。
立法院長游錫堃17日強調,以三權分立、司法立法分立制衡的角度來看,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尊重憲政,因為所有行動和處理都一定要合乎憲法規定,「如果他們有任何處理,必須立法院同意」,並非他個人能夠決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