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立委陳超明涉嫌透過辦公室主任,收受李恆隆百萬賄款,打電話找經濟部官員到東吳大學公聽會上,挨SOGO新加坡股東責罵。檢方21日依貪汙罪起訴,陳超明於庭上否認犯罪,稱打電話是順水人情,「答應人家辦事不辦,不是男子漢」,更抱怨在看守所內都被「關傻了」,請求交保。
▲立委陳超明涉收賄施壓經濟部,他21日出庭時表示,打電話只是順水人情,並抱怨羈押2月都「關傻了」,請求交保。(圖/記者羅志華攝)
陳超明表示,他在本案是「掃到颱風尾」,當時新加坡代表找上他,沒談到SOGO案、也沒提公聽會的事,後來李恆隆託人請他開公聽會,稱願意贊助他200萬政治獻金,他起初答應,但事後又覺得不妥,便打了2通電話到經濟部去,請他們派人來參加公聽會,「徐永明說要辦,我高興得不得了,因為我逃過了」,根本不知道辦公室主任收了錢。
律師認為,檢方起訴書中,並沒有陳超明透過辦公室主任收錢的證據,「起訴內容充滿檢察官的想像」,甚至連經濟部接電話的人,都證稱忘了陳超明有打電話,顯然這根本不構成施壓,且公聽會也不具法律效力,不明白為何單純的政治獻金,會被解讀成行賄。
檢察官表示,陳超明的供詞,與其餘證人說法有極大出入,彷彿活在「平行世界」,例如陳超明自稱,不知新加坡代表來找他幹嘛,但辦公室主任在前一天,就已將完整內容傳Line給他,且陳超明當時身為經濟委員會召委,經濟部證人更證稱,「行政機關從沒拒絕過召委的要求」,只能痛苦地賣面子,派員到公聽會上給人罵,質疑陳超明「若不是收了好處,有其他理由能說明為什麼要打電話嗎?」。
檢察官認為,從證據來看,陳超明的犯罪嫌疑重大,若回復立委身分,不僅可手握豐富資源,更因與辦公室主任的上下關係,有極大串證可能,且立委若在會期前就已遭羈押,續押並不需要再經過立法院同意,建請法官裁定羈押。
陳超明表示,他認為答應人要辦事不辦「不是男子漢」,即使事後認為不妥,仍想打個電話求心安,當他得知徐永明要接手辦公聽會時「高興得不得了」,因為他逃過了,並稱好不容易選上立委,根本不可能會逃,現在被羈押2個月都關傻了,連立法院18日已開議都搞不清楚,請求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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