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關不怕!密醫植牙害滿口爛牙發炎化膿 判刑定讞

▲▼看牙醫。(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簡姓密醫替人植牙,傷口發炎化膿,判刑2年半定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密醫簡百淞因不具醫師資格又不斷替人植牙,多次遭檢警單位查獲,官司纏身。但他似乎關不怕,2014年間在台北市北投地區又假冒牙醫身分,替人植牙。結果一名病患被植入13顆牙齒後,傷口多處發炎、化膿,其中以11顆假牙周圍炎、骨髓炎。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判刑2年半定讞。

簡百淞(60歲)18年前曾因違反醫師法遭判刑2年定讞,入監服刑,2007年5月出獄後,2014年就在台北市北投地區以「福仁牙醫診所」名義招攬民眾前來就診,他謊稱自己是「簡青山醫師」,並在網路上以「華倫牙醫」名義刊登廣告,又在通訊軟體LINE以「簡青山(華倫牙醫)」名義招攬民眾,還以「大福牙醫植牙假牙專科診所」名義發送小包裝廣告面紙等方式攬客。

陳姓婦人受騙後,前來就診,簡百淞逕自評估婦人的健康及牙骨狀況適宜進行植牙手術,並於2015年9月26日起,10月、11月總計分三次找來不知名的男子,位婦人陸續植入13科植體,簡男則是協助打麻醉針共計12次,收取30萬元的費用。不過婦人術後傷口多處發炎、化膿,最後更有11顆植體周圍炎、骨髓炎等傷害,婦人回來就診。而由於簡男還打算向人借牌經營,讓自己的診所合法化,衛生局人員前來稽查時,發現簡男正穿著醫師袍,在為婦人移除發炎化膿的植體,當場人贓俱獲。簡男遭移送法辦,並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簡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是菲律賓西北大學醫學院畢業,在是醫學院畢業,得擔任實習醫師,符合醫師法第28條但書第1款規定不罰的行為,可以在診所看診。但法院根據這條規定,認定必須符合「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等3項要件,但簡男通通不符合。

法院因此認定簡男有罪,一審將他判刑3年半,並沒收犯罪所得78萬餘元,二審改判2年半,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此外,簡男在本案案發後,2016年底又向人借牌於新北市板橋區經營牙醫診所,這次更讓一名病患的植牙鬆脫掉進鼻竇,經開刀取出才撿回一命,簡男因此一審遭判刑2年,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他3個多月前,還趁著衛福部長陳時中到嘉義登太平雲梯時,還當場攔路下跪陳情,仍遭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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