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來自柬埔寨的妮妮(化名)不滿丈夫阿強(化名)沒有穩定工作,多次離家出走,還懷疑她外遇,甚至慫恿子女偷看手機通訊對話,根本就是對家庭沒有心思,因此心寒決定訴請離婚。雖然阿強否認妻子的控訴,但兩人15歲的女兒出庭證實確有此事,南投地院法官日前裁准雙方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妮妮不滿丈夫老是質疑她外遇。(示意圖/123RF,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妮妮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婚後沒有穩定工作,家中生活開銷以及子女生活費用都是由她支出,近年來丈夫變得疑神疑鬼,屢屢懷疑她外遇,藉故爭吵並三番兩次離家出走,甚至唆使未成年的孩子偷看手機通訊對話,去年3月28日離家之後就沒有再回來,「我一個人從柬埔寨來到台灣(現已取得我國國籍),日常生活應該更需要丈夫陪伴,但他不願意負擔家計,也沒有協助教養子女」,實在沒有辦法才決定訴請離婚。
阿強則反駁,小時候因為意外造成一眼失明、一眼弱視,還曾因病發燒傷及大腦智力,求學不順經常遭同學欺負,國中畢業後靠打零工維生,父母為了傳宗接代花費30萬元遠赴國外談婚事,促成妮妮來台的機會,「我疼愛她如同己出,教她煮飯、料理家務,鼓勵她到國小補校學中文,連回柬埔寨探親也提供現金、禮物,讓她風光返鄉。」
阿強自稱相當疼愛妻子和一對兒女,只是工作薪水不高,無法負擔家庭所有開銷,後來妮妮也外出工作,卻越來越瞧不起他,經常惡言相向,實在受不了才會暫時性離家,期間就躲在住家附近的小工寮,並不是失蹤,但如果真的要離婚,妻子就得賠償100萬元,並同意讓他共同行使子女的親權。
▲女兒證實父親曾叫她去偷看母親的手機。(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不過,兩人的15歲女兒出庭證稱,她和弟弟的生活、扶養費用都是由母親一人承擔,「爸爸沒有跟我們同住,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裡」,印象中雙親是因為奶奶安排才會結婚,彼此沒有互相喜歡,也不常講話,「爸爸如果工作拿到錢就會跑出去,家人去找,有時會在網咖找到人,他回家1、2天又會跑出去」。
女兒也證實,就讀國中一年級時,有一天半夜父親叫她去偷看母親的手機,想知道母親是在跟誰聊天,但她拒絕了也沒有去看,「2019年3月28日以後爸爸就沒有住在家裡,同年9月媽媽帶我和弟弟搬出去住,我只有在那一年的2、3月間在奶奶家看到爸爸喝醉回來一次,之後就沒有再看過他。」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證人是兩人所生的女兒,長期與雙親共同生活,對他們相處模式和婚姻關係應該很熟悉,如果不是確有其事,何必捏造謊言來破壞父母關係,加上她的證詞與母親一致,最終採信母女倆的說詞,判准離婚,同時將兩名孩子交由母親扶養、照顧,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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