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無症狀採檢「2作為違反政策」 陳時中: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彰化衛生局針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採檢引發不小風波,指揮官陳時中更指示廉政小組介入調查。指揮中心今(23)日也公布研析說明,認為彰化衛生局共有2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但目前並無相關裁處規定,而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疾管署說明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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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公布國內第485例COVID-19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發輿論關注,廉政小組也在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陳時中說明,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

但根據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第17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陳時中表示,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作為,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併同為立法政策評估。

另外,陳時中強調,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失職行為,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針對彰化縣衛生局就無症狀居家檢疫者執行採檢研析說明。(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針對彰化縣衛生局就無症狀居家檢疫者執行採檢研析說明。(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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