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女生在教室被同學姦殺。(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北京2016年5月19日曾發生了一起聞名全國的恐怖姦殺案!一名16歲班花當晚在學校突然失蹤,次日凌晨屍體在該校教學樓601教室被發現。隨後,女孩的一名同班男同學投案自首。據他供述,19日21點左右,在教室強行和女孩發生關係後,因為恐懼對方會告知家長老師,扼其脖頸致其窒息死亡。
據《紅星新聞》報導,慘案事發地是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2016年5月19日晚,在學校讀高一的16歲女孩王夢娜(化名),突然失聯。次日上午,其同班同學,17歲的王姓男生主動自首承認殺人。
死者母親李潔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女兒乖巧懂事,成績優異,因想要考託福出國,離開山東老家前往北京求學,每個月回家一兩趟,平時會經常向自己匯報學習生活情況。
案發前,女孩還曾向母親抱怨,王男總是找自己麻煩,但母女倆都沒有放在心上。慘案發生後,有網友肉搜出,王男家中有錢有勢,母親是北京一間商貿公司總裁,曾在新東方開學典禮代表高一學生上台發言。
事發當晚,李潔曾和女兒用微信聊天,可是沒有收到女兒的回覆,以為女兒去洗漱了便沒有在意。隨即,她告訴女兒已經轉帳,但依然沒有回音。第二天凌晨,李潔接到學校電話,被告知「女兒和同學王男出去至今未歸」。當天中午,她趕到學校時,被告知女兒已經被害。
201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男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時,因為兇手逃死,輿論一面倒怒轟,網友冷笑「有錢真是好啊」!
▲兇手和母親合影。(圖/翻攝自微博)
此前審判時,母親李潔不想與被告達成賠償協定,她表示,不想拿女兒的生命以金錢來作衡量,只想讓被告人獲得應有處罰。當時,她當庭明確表示,在刑事審判結束後,會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得到法庭准許。
「事件發生後,對於被害人母親來說,第一個願望是要知道真相,第二是要討回真相,」李潔的代理律師關長軍曾表示,在此前的在刑事訴訟中,如果附帶賠償,則會對量刑產生一定的影響。
2019年10月,李潔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請求法院判王男以及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超過175萬元人民幣(下同)。
隨後,法院進行了民事訴訟部分的第一次開庭,因為被告方律師提出追加第三被告,所以案子只是進行了程序上的審理,尚未進行實際審理。該案民事訴訟第二次開庭原本確定在6月18日開庭,後來因為疫情原因取消。
9月24日,母親李潔表示,該案的民事訴訟第二次開庭將於9月27日下午2點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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