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認為,法官對黨產條例提釋憲立場偏頗,聲請法官迴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駁回。(圖/翻攝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黨產會2015年將中投、欣裕台,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決議收歸國有,2公司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經大法官解釋合憲後,黨產會認為,提起釋憲的法官立場偏頗,另聲請迴避審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駁回聲請。
新聞稿指出,除非有客觀證據顯示,審理案件的法官會因立場或價值觀等因素,而在審判中考慮與「審判標的本質無關事務」,進而有影響判決的可能,才可以作為聲請迴避的理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理案件的鍾啟煒、李君豪3位法官,是基於確保人民司法受益權的考量才聲請釋憲,黨產會將法官這樣的行為,認作「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根據,甚至進一步認為法官立場與他們對立,而聲請法官迴避審判,應該是有所誤會,駁回黨產會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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