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孟孟(化盟)控訴老公衛生習慣不佳,導致每次行房後,她下體都會發炎疼痛或是出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人妻孟孟(化名)指控,婚後老公不僅常對他言語暴力,還時常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子女生活教育費用,且衛生習慣極度不良,導致每回行房後她經常下體發炎疼痛、甚至出血,使她精神受到極大折磨,對此向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官判准離婚,案經孟夫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兩人婚姻問題確實已無法挽回,駁回上訴。
孟孟與老公1994年7月結婚並育有3名子女,孟孟指出,結婚之初她原先與公婆同住屏東老家,婚後大約5年時與夫舉家搬遷至北部,不過因先生工作不穩定,難以支付家庭生活費用,逼得她照顧子女之餘也得外出工作賺取家用。
孟妻痛訴,老公除了常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子女生活教育費用,在外抽菸、賭博或躲至南部居住,且衛生習慣不佳,導致2人共居5年來每回行房後,她多次下體發炎、疼痛甚至出血;又先生2015年起搬回屏東居住,鮮少回家陪伴她,只有有重要事情時才會以電話告知,認為2人關係形同陌路,對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新北地院一審判准離婚,孟夫不服提上訴,法庭上他指出,自己2015年起回南部是因他父母年邁且病重,老婆不願協助照顧的情況下,他身為獨子有義務返家,且期間他為了謀生籌措北部妻小的房租,也都有於當地務農。
孟夫表示,現在他每年回北部6、7次,一次待3、4天,他在老家時老婆有事情才會打電話給他,而他上北部時,老婆也都說沒有什麼事情。
法官衡量上述情形後,認為就夫妻相處來講,孟夫確實長期忽視老婆身心感受,雖然他回老家照顧長輩可以理解,但與妻子久久未共同生活,2人也無法得出一個分隔兩地的相處模式,審結認定兩人婚姻無法繼續維持,駁回孟夫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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