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購買二手車,卻遲遲未繳清尾款,今年2月夥同湯姓等4人強押陳男上車,毆打致左眼球破裂才丟包釋放。(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苗栗縣某中古車行工作的夏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購買二手車卻遲遲未繳清尾款,今年2月間佯稱邀陳北上桃園市唱歌,夥同其他湯姓、倪姓與姓名不詳男子在桃園市八德區強押陳上車毆打,再強押至國道2號橋下空地圍毆,逼迫陳付清尾款,陳不堪受虐同意繳付尾款,夏等人見陳左眼球破裂與全身多處受傷血流不止丟包路旁開車離去;桃檢26日偵結依剝奪行動自由罪嫌將夏等4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1歲的夏姓男子因不滿陳姓男子向該中古車行購買二手車,卻遲遲未繳付尾款,今年2月17日下午,邀約陳男從苗栗北上桃園唱歌為藉口,請不知情林姓男子開車搭載陳男等人至桃園市八德區,抵達八德區後,陳男感覺有異下車叫計程車欲離去,夏男立即連絡21歲湯姓男子、21歲倪姓男子與另名姓名不詳男子到場,將已坐上計程車的陳姓男子強拉下車,換乘另一輛轎車控制行動。
途中,倪姓男子為防止陳脫逃,在車上徒手痛毆陳,導致陳有腦震盪、左眼破裂、背部與全身多處擦挫傷,後來將陳載至桃園區國際路與國道二號橋下某釣蝦場繼續毆打,陳不堪遭受毆打凌虐同意繳清尾款,夏、倪等人才將陳丟包路邊揚長而去,陳事後向八德警方報案並至醫院驗傷提告。
桃檢根據被害陳男驗傷診斷證明、照片與釣蝦場監視畫面截圖佐證,夏男、湯男、倪男與姓名不詳男子犯行明確,在陳男指證歷歷下,傷害部分,陳未提告訴,檢方偵結將夏男等4人依剝奪行動自由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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