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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爐碴地號現勘採樣 國有地埋爐碴遭占用要求清除、求刑、追討不法得利

▲立委陳椒華,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及環保團體,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立委陳椒華,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及環保團體,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立委陳椒華持續緊追台南學甲爐碴案,因彰銀及合作金庫等銀行已經貸款數億元給涉嫌掩埋廢棄物的土地,26日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連同檢舉人李新進里長、台南社區大學晁瑞光研究員、台南環保聯盟理事長黃安調等人士,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

現場採樣以確認是否含有爐碴,也要求環保單位應追討不法利得。26日要求每個地號至少開挖2個點,並挖到原生土壤為止,確認廢棄物填埋深度,估算掩埋量體有多大,以計算不法利得及追繳。現場並請環團檢驗,再取樣送驗,希望確認是否有害及污染程度,並要求清除及追討不法利得。

▲立委陳椒華,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及環保團體,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現勘順序:1、興業段61地號等;2、興業段804-2地號(國產署土地);3、興業段380地號等及240地號。陳椒華表示,為釐清違法及追究起訴與不起訴之爭,今天聯合相關部門來學甲工業區現勘取樣,要求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和土污法第7條進場開挖,確認填埋深度和掩埋量體,以及檢測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也要求檢測土壤pH值和重金屬全量,以了解遭受污染的情形。

陳椒華強調,雖然檢方已在偵辦本案,但環保單位不可以此為藉口,應自行提出調查期程,確認填埋物究竟為何,從何而來,何人所為,填埋深度和量,並計算追討不法利得及要求清除、依法懲處求刑,不能讓新地主蓋起廠房或光電場來掩蓋爐碴填埋物證據。今天爐碴地現勘採樣包括學甲興業段61地號、380、240、804-2等地號。

由於學甲興業段804-2地號的土地管理人為國產署,根據里長說明,該國有地在多年前遭填埋爐碴,近年遭長期占用都不知道。由於占用國有土地除涉及刑法第320條規定之竊佔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外,尚須依民法第179條、第767條等規定,負騰空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之責。陳椒華要求國產署儘速依法向全程興業究責求刑,要求騰空返還土地,也要追討不當利得。

▲立委陳椒華,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及環保團體,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表示,環保署說依法不能進入開挖,但南鐵迫遷及南山公墓迫遷為何可以強力執行?!有私人土地,也有國有土地,難道是一國兩制?!政府只會欺負善良老百姓,有權有勢的人就動不得?晁瑞光更指出,學甲還有好幾塊土地都是有埋爐碴嫌疑的,可從Google Earth衛星圖看出,現況有幾個也是亂七八糟,要求環保單位應對每一塊地都要開挖檢測。

▲立委陳椒華,會同環保署、工業局和國產署及環保團體,到學甲工業區4處遭填埋爐碴等廢棄物的土地進行會勘採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環保聯盟黃安調理事長表示,環保單位有責任追究不法,尤其該土地已貸款數億元,更該確認違法,要求台南市環保局盡速處理,否則有違法圖利之嫌,也應儘速查明這四處土地的爐碴來源,開挖確認填埋深度、成分、體積重量,確認接觸面和底土的污染情形,請環保署和工業局追究未依法再利用爐碴而亂填埋的業者,除要求清除處理外,更應具體依法懲處及追討不當利得。

台南學甲爐碴案當事人郭再欽發表聲明指出針對網路謠傳明祥馨公司及他個人涉「非法掩埋爐渣、土地貸款種電賺取暴利」事件,有許多錯誤資訊、也有許多人刻意帶風向,甚至有立委於記者會上散布大量錯誤、不實資訊,他聲明澄清如下:


第一點:明祥馨公司在2015年間就受台南地檢署、嘉義縣調查站、台南市環保局等機關會同調查,明祥馨公司及馬姓地主所有土地都已經過數次開挖檢測,當時之檢測結果均顯示並未達有害廢棄物標準,這些勘驗、化驗紀錄,環保局均有留存檔案,可向環保局查證。且明祥馨公司在2016年間就向檢調單位及環保局提交改善完成報告,他本人也早已向地檢署澄清事實並獲得不起訴處分。因本案於2019年間再次遭人惡意炒作檢舉,今年3月間台南地檢署又再度會同環保局就農地部分開挖採檢,檢測結果仍然符合目前法規所規定之TCLP檢測標準,並無任何違法情形,今年9月間台南地檢署、台南市環保局又再次就工業區遭檢舉土地進行檢測,目前也沒有發現掩埋爐渣的狀況。社群網路謠傳我與明祥馨公司非法掩埋爐渣造成台南學甲區多處農業區、工業區土地嚴重污染,均屬不實訊息,希望各媒體先進莫受謠言誤導。


第二點:社群網路謠傳本案所涉農地遭掩埋爐渣後,生產稻米、食用油且流入市面影響食安,他說明今年開挖檢測的農地,馬姓地主過去曾為花期示範而短暫試種向日葵,做好紀錄後全部打掉作為綠肥,並沒有用來搾取生產食用油;後來因為馬姓地主認為台南不適合推廣栽種向日葵,該土地便荒廢,後有林姓農民借用,先種植玉米但並未採收,全部打掉做綠肥,後種植一期稻米,產量約4.5萬台斤,該批稻米經農糧署封存並抽樣檢驗重金屬含量,檢驗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可證並沒有所謂毒米問題。社群網路謠傳掩埋爐渣的農地生產爐渣米、毒油並流入市面影響食安,這些也都並非事實。


第三點:陳椒華立委在9月11日的記者會上,與當地里長李新進共同發表大量不實言論,說我是「一條龍」,利用台南土地賺取暴利。認為我先買地之後,再將土方挖出來賣,將爐渣埋進去,再把土地拿去貸款,網路上甚至謠傳我把埋有爐渣的地拿來做太陽能,把太陽能板蓋在上面藉此來賺錢。 他必須鄭重的在此澄清,以上這些完完全全是不實的言論,非常荒謬。立委陳椒華與李新進沒有任何真憑實據就這樣污衊他個人,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他不能接受。他鄭重告訴陳椒華立委、李新進里長,身為立委、里長,應該是比一般人有更好的能力和義務來對假消息進行核實、查證,卻一起開記者會發表這種不實言論,還利用網軍一直攻擊他。對於以這些惡意侵害他名譽的行為,已經委請律師蒐集所有證據提起訴訟,希望陳椒華立法委員、李新進里長和所有網軍,能停止一切這種無謂的攻擊,尊重司法調查和台南市環保局的調查,並且就你們在記者會上發表的這些穿鑿附會的不實言論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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