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工業區爐碴案採樣報告出爐,相關重金屬含量及PH值等檢驗均未超過標準值,沒有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環保局9月11日前往學甲收樣爐碴(石)再利用後產出物,經毒性特性溶出試驗(TCLP)分析,檢驗報告9月25日出爐,溶出液中總鉻、總銅、總鉛等重金屬含量及PH值等檢驗均未超過標準值,沒有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環保局也已於9月18日主動檢具「學甲爐碴案」相關案卷資料函報台南地檢署,全力配合調查。 環保局9月11日針對學甲大灣段農地(1746、1747、1748)挖除的爐碴加工產品做採樣分析,以毒性特性溶出試驗(TCLP)檢驗重金屬,並未超過有害廢棄物的標準;而大灣段農地挖出的爐碴加工產品,環保局會每1千公噸採樣檢測1次,並追蹤流向。 另外,立委陳椒華26日邀集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台南地檢署等單位,前往興業段的工業地做表面採樣並以XRF篩測,環保局表達「尊重」之意。但環保局表示,該檢測方式並非標準方法,恐有誤導之虞,建議仍應以環保署公告之標準方法檢測為宜,亦盼南檢早日釐清事實。 而針對立委陳椒華現勘之地點(興業段240、380、381、387、388、61、61-1、61-2、61-3等多筆工業土地),環保局已於9月17日陪同地檢署進行會勘,至於爐碴(石)加工後產品回填土地或堆置於工業用地等行為是否合法,應視時空背景的法令規定。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學甲工業區爐碴加工後產品堆置時間點之適法性,法令援引仍有爭議,已會同相關權責機關,嚴謹確認是否有違法之情事,勿枉勿縱。且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環保局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之偵辦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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