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人夫抓包妻子外遇,氣得對小王提告求償,獲賠18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屏東報導
人妻小君(化名)在外偷吃,不但多次與擔任里長的小王阿讚(化名)發生性關係,還互傳鹹濕對話,被丈夫阿義(化名)抓包,並委託徵信社人員調查。某日,徵信社人員發現小君跟阿讚到摩鐵開房間,立刻會同阿義前往抓姦,孰料阿讚見狀,竟倒車衝撞,氣得阿義對他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阿讚須賠償阿義18萬元。
阿義指控,他2018年7月初在小君酒醉之際,無意間發現手機內的訊息,因此懷疑小君外遇,於是找來徵信社調查,沒想到卻發現阿讚以綽號「琳琳」的名義跟小君聊天,且內容極其親密。
阿義提到,隔年的5月10日下午,徵信社人員發現阿讚開著車載小君前往摩鐵開房,而為了掩人耳目,2人還在市區繞了約半小時才進到摩鐵,他於是趕到摩鐵抓姦,並在門外守快3小時,一見到摩鐵的鐵門打開,便立刻上前要阿讚下車說明,沒想到阿讚竟加速倒車衝撞,導致他右膝挫傷、右小腿擦挫傷,氣得他立刻對阿讚提告求償。
對此,阿讚辯稱,自己並不知道小君已婚,且他跟小君只是保險業務員跟客戶的關係,並沒有討論婚姻狀況的必要,況且現今社會晚婚、離婚都是常態,他主觀上認為小君是單身,才一起進入摩鐵,並無違背社會道德規範。再者,2人進到摩鐵當天,是因為找不到適合仔細討論及簽訂保險契約的場所,小君才提議到摩鐵討論,而2人在摩鐵內也並無任何逾矩的行為。
阿讚還稱,阿義所提出的對話紀錄中,「琳琳」並非他的名字或外號,況且阿義還是在未經過小君的同意下盜用並擷取畫面,真實性及證明力是有疑慮的。另外,阿義抓姦當天,是因為有多名男性圍繞在車旁,且小君也稱不認識車外的人,他為了保護自身安全而駕車離去,是人之常情,他並非故意要衝撞阿義。
法官審理時,阿義表示,對話截圖是由女兒從全家共用的平板電腦中取得,並非沒有經過小君同意,而對此,女兒也出面證實。另外,阿義也曾撥打過名為「琳琳」的電話,而接聽的人就是阿讚,因此證明「琳琳」就是阿讚本人。
法官另外透過阿讚與小君的對話紀錄發現,小君曾傳送,「想到大自然的相處,很有一般不同…、刺激…興奮」、「好想你舔」等語給阿讚,而阿讚回應,「會癢對不對」,小君則再回傳,「好想舔一舔含著」、「這樣88會很爽」、「舌尖在四大天王附近遊走」。
除此之外,法官還發現,小君還要求想跟阿讚到野外激戰,「好想打野外」、「在野外很刺激又爽,跟大自然容和一起」。對此,阿讚回稱,「很快到達最高境界」、「我也喜歡你爽」、「妹妹有沒有流口水」。法官認為,透過對話發現2人關係非比尋常,認定2人侵害了阿義的配偶權,因此判阿讚須賠償阿義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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