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香菇外觀特性為菇傘表面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圖/農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消保處去年11月起至今年1月止,會同農委會、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財政部關務署及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單位,依據「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辦理查核,消保處今(28日)表示,歷經追蹤、鑑定等多項問題確認,才將結果一次公布,全部違規29件都已裁處在案。
消保處說明,本次乾香菇散裝標示符合性查核,共計查了306家業者,抽查701件乾香菇,其中散裝標示合格件數計699件,未標示原產地違規件數計2件。另抽查54件疑似違法輸入大陸香菇送農委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共發現45件香菇之性狀與大陸樣本相符;惟其中可能是在越南、日本或韓國種植的大陸香菇,故對於鑑定發現性狀為大陸香菇,如標示原產地為外國者,尚須由關務機關進一步查證原產地,以確定是否有違法輸入之情形。
消保處指出,上開45件大陸性狀香菇分別經衛生機關及關務機關查證後,合格件數計21件(46.67%);違規件數計24件(53.33%),占全部查核件數(701件)之3.42%。對於違規態樣,消保處表示, 原產地標示不實者16件,依食安法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未標示原產地者1件,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無法提供來源證明者有7件,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及依海關緝私條例可處9萬元以下並沒入貨物。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購買散裝香菇時,應特別注意業者有無明確標示原產地。(圖/農糧署提供)
消保處提到,這次查核結果並未查獲大陸生產的香菇以「走私」或「洗產地」方式輸入台灣,而是自國外合法進口(原產地與進口報單一致),但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如將越南生產的大陸香菇標示為國產香菇)。經過本次連續3個月專案查核,對於以假亂真、魚目混珠之不肖業者已產生一定之嚇阻作用。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購買散裝香菇時,應特別注意業者有無明確標示原產地,避免買到來源不明之香菇。至於國產香菇外觀特性為菇傘表面呈褐色至深褐色皺縮狀,菌褶色澤淺黃,香氣濃郁;而大陸香菇外觀特性為菇傘表面呈淺褐色、褐色或深褐色,菌褶色澤較深呈黃褐色至淺褐色,菇腳均有修剪,所留菇腳很短,菇體香氣淡或有異味。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