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安處抽驗市內277件糕餅食材結果全數合格。(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這周就是中秋節,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市售月餅及餡料、烤肉組合及餐飲業者,抽驗月餅成品、鹹蛋黃等各式月餅餡料,魚肉、蔬菜等各類烤肉用食材,以及飲料、醬料等共277件產品,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今年中秋節稽查專案抽驗對象包括月餅店家及供應商17家、網路販售烤肉套組業者4家、餐飲業10家等共31家,皆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另抽驗市售月餅、餡料、魚貨肉品及烤肉醬等共277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亞硝酸鹽、甜味劑、動物用藥與農藥殘留等項目,全數合格。
另外,食安處也提醒,明年1月1日起,不論是完整包裝或散裝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食品(如豬內臟、豬皮、豬腳、豬脂/油(固體/液體)等,皆應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屠宰國),食安處將加強業者輔導與稽查,呼籲業者清楚標示,方便消費者辨識選擇,確保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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