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控告哥哥拿別人判決誣指她欠銀行錢。(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女房東張淑晶和哥哥張振盛為合夥投資官司不斷,日前張振盛在法院開庭時,拿出一份判決指妹妹連貸款都還不出來,沒有能力自己買房子,張淑晶怒控哥哥拿別人的判決誹謗她,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張振盛是為訴訟提出相關事證,在發現誤把同名同姓的人當成自己妹妹後,已撤回,應無主觀犯意,29日處分不起訴。
張淑晶屢遭房客爆料強扣押租金,又捲入違建、工安意外等等糾紛,屢屢登上新聞版面外,也和自己的親哥哥張振盛為了過去合夥同資不動產,以及父母扶養問題等事件鬧上法院,其中,新北地院在2019年間審理1件兄妹倆買房子的官司開庭時,張振盛拿出1份法院判決,指妹妹欠銀行錢,不可能還有資力買房子。
張振盛表示自己是從司法院官網上查詢「張淑晶」,所以找到了這份銀行提告的小額民事判決,但張淑晶當庭就抗議,「這根本不是我」,同時跑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哥哥涉嫌誹謗她在外欠債。
檢察官調查,張振盛事為了訴訟攻防,所以自行蒐集後,在法庭上提出對自己有利的相關事證,並未公告周知,而在發現自己可能弄錯人了之後,也馬上把這份同名同姓的判決撤回不再當證據了,因此認為張振盛主觀上應無藉此誹謗妹妹的犯意,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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