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鍘胡亦嘉 街口:將提訴願

2020年09月29日 21:16

▲▼街口金融科技執行長胡亦嘉針7/21,針對最新服務託付寶對媒體進行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街口金融科技執行長胡亦嘉。(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9)日對街口投信的開罰,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的職務、及停止前總經理莊鈜富一個月業務的執行。對此,胡亦嘉相當不滿,在臉書發文痛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台版國安法,獨裁統治。」

街口集團表示,對於金管會的處分感到遺憾,也一律不接受不合理的裁罰,將透過行政救濟流程,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街口指出,金管會栽贓枉法、曲解法規,用行政手段打壓本國合法經營業者,無視所有擺在眼前的證據,說謊栽贓,藉保護投資者為名義行使濫權之實,且未審先判,完全不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

街口提到,對於金管會大篇幅的不實指控與汙衊,已嚴重侵害街口的商譽,且金管會證期局對法規解釋、適用的無限上綱及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裁處,讓合規且致力於兼顧投資人保護及金融創新的業者無所適從,這是絕對不能被接受的。

街口表示,針對金管會的疑慮,街口與金管會前後數次的溝通,除了提供專業律師的意見外,就金管會無數的來函均於時限內完整說明回覆,相關往來的書面文件及會議資料均有紀錄留存。金管會卻仍視若無睹並欺瞞社會大眾,與業者往來的過程亦毫無誠信可言,並濫權對相關法律進行不當的解釋與認定,認為自己可以隻手遮天、扭曲事實,街口將採取行政救濟,檢具與金管會間完整的往來溝通文件,在此請行政院正視金管會逾權的事實,以保障合法業者之經營權利。

街口指出,清者自清,時間必定能還給街口公道,但這過程中所造成的所有損害,濫權裁罰的相關人員是否應有責任?希望政府高層能正視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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