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29日面對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詢近期是否有召開食安會報,但對方連問4遍,他仍回答不出來,最後僅表示「我們對於食安的做法,每一天都在做……」。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指出,自去年6月起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有各種跨部會的例行會議,每3個月開會2次,若有需求也會隨時召開相關督導會議。
江啟臣指出,政府宣布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後,民調結果顯示幾乎7成民眾反對,把食安列為最重要的事情,因此四問蘇貞昌「食安會報開了嗎?」眼見對方答不出來,他表示,食安會報3個月要開一次,必要時可以加開,而衛福部是執行單位,行政院長則是召集人。最後蘇貞昌僅回答「我們對於食安的做法,每一天都在做……」。
根據108年3月14日修正的《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設置要點》規定,食安會報每3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並主持之。而該會報委員22至28人,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
對此,丁怡銘表示,把所有部會都叫來排排坐的大會議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蘇貞昌上任以來改變作法,食安辦公室只要有需要,隨時可以召開相關督導會議,解決事情更有效率。
丁怡銘指出,食安辦公室持續有各種跨部會食安協調會議與機制,包括例行會議是透過衛福部、農委會、環保署跨部會會議,每3個月開會2次;特定會議例如聯合稽查、雞蛋溯源、醬油蜜蜂攙偽、學校午餐、食安檢機制檢討等,均不定期持續開會。
丁怡銘強調,政府開放瘦肉精美豬及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是依照國際標準開放,內部另有跨部會小組討論,同時相關標準也經過諮議會討論,食品安全辦公室亦有參與。
針對行政院辯駁一年多未召開食安會報是因為蘇貞昌上任以來改變作法,食安辦公室只要有需要,隨時可以召開相關督導會議,國民黨29日批評,根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至少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行政院一年多來未依法召開食安會報,就是違反食安法規定,行政院院長沒有權利擅自更改做法的空間,難道行政院長的職權可以凌駕法律嗎?行政院不認失職疏失還要強辯硬凹,把例行性督導會議拿來魚目混珠,毫無反省能力,監察院應該主動調查相關失職官員,督導政府做好食安工作。
國民黨指出,至於行政院辯稱,食安辦公室已有例行的督導會議,隨時向院長報告,這次依照國際標準開放進口肉品,另有跨部會小組討論,同時相關標準也經過諮議會的討論,國民黨指出,開放標準早就公布,行政院說有經過諮議會、跨部會小組討論,要求行政院應公布相關會議紀錄。
國民黨質疑,不召開食安會報,難道是因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中規範食安會報必須有專家學者以及民間團體代表參加,政府根本不想接受任何可能的反彈意見,就直接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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