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進行非固定採證違規,員警得先經過主管核定,並穿上制服,擺放標示明顯號誌。(圖/東森新聞)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北市6到8月移動式測速舉發件數高達2萬多筆,但台北市議員戴錫欽發現,有三個「移動式」測速照相點,設置之前沒有通報主管機關,疑似是違法設置,三個月來已開出138張罰單,金額高達22萬元。對此,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表示,如果屬實就會撤單並究責。
《東森新聞》直擊,大約120公分高的臨時性告示牌就放在分隔島上,提醒民眾準備進行測速稽查。有民眾反映曾在民生東路四段和敦化北路口遭開單,但現場只擺放臨時性的告示牌,根本看不清楚,且夜晚昏暗或行駛在外車道,完全不會注意。一名受訪者說,他被「拍過兩次」,如果不把牌子做清楚一點,大家都會挨罰。
▲▼不少民眾抱怨,臨時性的測速告示牌根本看不清楚。(圖/東森新聞)
據了解,如果要進行非固定採證違規,員警得先經過主管核定,並穿上制服,擺放標示明顯號誌告知民眾將進行取締。另也有用路人投訴標示不夠清楚,行經羅斯福路5段南往北,超速挨罰1200元。
對此,戴錫欽29日在議會上質詢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他問,這樣的告示方式可改進嗎?陳回「可以」;戴又問,移動式測速照相地點可一樣公告在交通大隊網站上嗎?陳回「好」。
戴錫欽發現,南京東路6段西往東、指南路3段往下山方向,以及環東大道、南湖橋下3處都是違法臨時設置測速照相,在今年6至8月已開出138張罰單,以一張1600元來算,高達22萬800元都是民眾白繳。對此,陳嘉昌回應,若違法屬實會撤單,該究責就究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