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子2月間分享減肥藥供女兒試用,女兒2天後在學校昏倒,警方懷疑藥中有毒法辦黃女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女子去年從某電視購物台購買減肥藥自用,後來女兒也想瘦身,黃女拿一部分讓女兒試用,未料今年3月間,女兒兩度在學校昏倒被送醫治療,警方懷疑減肥藥可能含有K他命等成分,將黃女函送桃檢偵辦;桃檢將該批減肥藥送驗並未驗出含有毒品成分,難認黃女有轉讓偽藥之犯意,30日偵結予以黃女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46歲的黃姓女子去年12月拿減肥藥給16歲還在念高中的女兒試用,少女於今年2月28日試用,3月2日、6日竟兩度在學校昏倒被送醫治療,警方經詢問少女後認為黃女提供之減肥藥可能含有K他命等毒品成分,涉犯藥事法之轉讓偽藥罪嫌將黃女函送桃檢偵辦。
黃女在檢方複訊時否認有任何犯行,辯稱減肥藥是從某電視購物台購買,自己也有食用,主要成分包括酵素及代謝輔助食品,並未含有K他命等成分,原本用來自己服用,後來女兒要求試用,她則在住家提供女兒希望達到瘦身等語。
檢方將該批減肥藥送驗後,均未檢出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級毒品成分,並有毒品鑑定書等佐證,本案僅有少女在警詢時單一證述,沒有其他人證與物證可供調查,遽認黃女有轉讓K他命等犯行,復查無其他證據,偵結予以黃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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