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圖/翻攝自北京晚報)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北京一高鐵站去年3月8日發生一起離奇死亡案,一名王姓女子在閘機處逆行,不慎被劉姓女子的行李箱絆倒,隨後不治身亡。對此,死者家屬認為劉女有重大過錯,向其索賠6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4萬元)。9月29日,豐台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對此,網友表示放心了,「拿行李箱也錯了嗎?」
據《北京日報》,2019年3月8日,北京西站北廣場2層進站口,王女在閘機處逆行,被劉女的行李箱絆倒。
據死者的兒子回憶,當天,他送母親從進站口右側閘機進站,但工作人員告知,如果送乘客進站需要到左側閘機辦理送站手續;就在母親回身的過程中,劉女走到了母親身後,導致母親絆到行李箱而摔倒。
隨後,王女依然繼續乘車前往石家莊,而在車上,出現了嚴重頭痛、頭暈症狀。16點36分,列車到達石家莊站時,王女已經意識不清,被工作人員用輪椅推下火車。
在摔倒近5小時後,王女才被前來接站的親屬緊急送醫,醫生診斷王女為腦出血,經2次轉院,治療15天後,不幸去世。
家屬認為,劉女存在重大過錯,應至少承擔60%的責任,故起訴至豐台法院,索賠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62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劉女一方認為,事發時,死者兒子也在現場送母親進站,當死者走入進站口後,是因著急逆行追趕兒子才被絆倒,摔倒後,兒子依然讓母親獨自1人乘車,5小時後才被送醫,延誤了救治時機,讓傷情加重,最終家屬放棄治療導致王女死亡;劉女事發全程都在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現場攝影機畫面顯示,劉女順行準備進站,當時王女逆向走出閘機口,劉女有側身動作,但對方依然徑直撞到行李箱並摔倒。
死者兒子則認為,母親之所以沒有看到行李箱,是因為王女、劉女、行李箱三者處於一條直線,箱子隱藏在劉女背後,在劉女側身暴露行李箱時,母親與行李箱距離已不足10公分,無法迅速躲閃避開危險。
對此,豐台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的死亡的確令人惋惜,但悲痛結果的發生,不能成為劉女承擔侵權責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時,陪同老年人進站的成年家屬,應給予老年人審慎有效的看護和關注,及時發現並規避風險。
豐台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王女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訴期,一審判決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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