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外委會通過法案 供在美港人臨時保護身分

▲▼香港律政司起訴包含李卓人、黎智英和黃之鋒在內的26名民主派人士,15日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圖/路透)

▲香港律政司起訴包含李卓人、黎智英和黃之鋒在內的26名民主派人士,15日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圖/路透)

文/中央社記者徐薇婷華盛頓1日專電

在中共慶祝建政「十一」之際,美國聯邦眾議院外委會今天無異議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提供恐受迫害的在美港人臨時保護身分,並加速他們取得難民身分。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今天無異議通過多部法案,包括由民主黨籍眾議員馬里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領銜提出的「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由於法案通過日正巧碰上中共慶祝建政71週年,特別引發外界聯想。

馬里諾夫斯基6月30日曾提出同樣名稱法案,但對法案做出部分修改與簡化後,於上個月29日重新提出新版法案。由於新版法案提出2天即付委審查,截至發稿為止,目前提案議員與美國國會尚未公布法案內容。

但根據法案幕後推手、在美港人所成立「香港民主會」(HKDC)提供中央社的草案內容,法案指出,美國行政部門應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認定由於香港特殊情況,致使港人無法安全返回香港。

法案表示,抵達美國時曾具香港永久居留身分並為中國公民,且法案生效以來一段時間皆身處美國的人士,將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該身分的人士將能合法留在美國,並得以取得工作許可。

此外,法案將有助特定港人加速難民身分申請,包含曾因參與和平抗議被逮捕、起訴、拘留或判罪的港人;曾在支持香港抗爭公民社會組織中擔當「重要角色」之人士,例如組織管理人員、急救人員、媒體記者與協助遭捕抗議者的法律人員等;以及他們的父母與子女。

法案指出,「港區國安法」致使特定港人面臨迫害威脅,美國政策透過提供「避風港」來支持他們。美方應鼓勵理念相近國家,提供害怕遭迫害而逃離香港的港人類似庇護措施。

馬里諾夫斯基在委員會中表示,他們要傳達給北京的訊息非常簡單。他說:「若你持續壓迫香港人民,你只會流失這個特殊地方(香港)的財富、人才及能源給美國,而你的損失對美國來說將會是一大收穫。」

根據美國立法程序,法案接下來還須相繼在眾議院、參議院全院通過,才能遞交給總統簽署後生效。

眾議院外委會今天也通過共和黨籍眾議員游賀(Ted Yoho)去年11月提出支持西藏自治的決議案。決議案支持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與中共透過沒有前提的協商,為藏人取得真正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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