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法院裁定,Subway的麵包不符合法律上麵包的定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實習記者高琳景/綜合報導
愛爾蘭最高法院裁定,知名連鎖速食店Subway所使用的三明治麵包,因含有過高糖分,不符合愛爾蘭法定上對麵包的定義,因此不能稱為「麵包」。
根據《CNN》報導,由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29日作出判決,認為Subway經銷商Bookfinders所做出的三明治麵包,糖分過多,因此不屬於該類別,應繳納更高的稅款。法官唐納爾.奧唐奈爾(Donal O'Donnell)表示,「Subway所供應的加熱三明治中,麵包含糖量占了麵粉重量的10%。」
事件緣由於Bookfinders日前聲稱其麵包是一種「主食」,因此主張無須繳納任何稅。
根據愛爾蘭的《1972年稅收法》,麵包中的糖含量不得超過麵糰中麵粉重量的2%,因此奧唐奈爾駁回Bookfinders的論點,並裁定「就該法而言,最終產品不在麵包的定義範圍內。」
另外Subway發言人提到,「Subway的麵包當然是麵包,我們提供新鮮麵包已經有30多年了,而我們的客人每天都會為了聞起來很香的麵包而再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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