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阿義媒介女子為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被依法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間養生館負責人,但他卻與另名男子「阿義」(化名)找人到網路上張貼性交易訊息,並找來女子「小花」(化名)為不特定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分別依法判阿宏、阿義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是某間養生館負責人,但他卻與阿義,基於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媒介、容留之犯意聯絡,由阿宏提供性交易場所,並找人在論壇上張貼「小隻馬天然木瓜牛奶,驚爆你的視覺感受」同時還留下了LINE聯絡方式,以此讓小花與不特定男客從事全套性交易。
此外,阿宏、阿義、小花也約定好,按摩的消費方式為60分鐘1500元,其中由阿宏分得500元、阿義150元,其餘則歸小花所有,而全套性交易費用,雖然只歸小花所有,但阿宏、阿義卻仍是有獲得營業之利益。
養生館的詭異營業方式,引起警方懷疑,因此喬裝成男客,假意到該處進行性交易,等到小花開始觸碰警方的生殖器,並詢問對方是否要進行全套性交易時,警方便立即表明身分。
對此,法官認為,阿宏、阿義容留成年女子在養生館內從事性交易,藉此從中牟利、助長社會風氣,有害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不足取,考量兩人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後,分別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5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