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宏(化名)熟睡時感覺遭人觸碰私密處,醒來因驚見自己小鳥包皮外翻,嚇得趕緊向友人求助。(圖/去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廖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共居一套房,一人睡床一人睡地鋪,而王女的男性好友阿宏(化名)有時則會來借宿。不料,廖男一日竟趁王女外出時,對熟睡的阿宏伸狼爪,除了以手環握他下體,還進一步口交。由於廖男猥褻時有用手機錄下,犯行因此曝光,桃園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須服勞役120小時。可上訴。
王女將阿宏視為自己的弟弟,兩人交情甚深,故有時阿宏上完大夜班,都會前去王女家睡覺。2019年5月中旬,阿宏在王女家熟睡時,感覺自己下體遭觸碰,不過他轉身驚醒後,並未見到任何人,只好說服自己只是在做夢,回頭繼續睡。
阿宏隔月10日晚上7點許又再次到王女家休息,怎料睡夢中,他又再次感覺自己下體遭觸碰,原先以為是自己在做夢,但他醒來後發現,褲子雖然完好如初,但包皮卻外翻,與他睡前的狀態完全不同,察覺有異,遂趕緊向王女求救,「姐姐,你剛剛出去的時候,好像有人碰我的身體,可是我不敢看,我不知道是誰」。
為了抓到兇手,王女事後便於房內架設攝影機,廖男犯行隨之曝光!又警方調查時再發現,他手機內還有猥褻阿宏時的影像紀錄,因罪證確鑿,速將他移送法辦。
法庭上廖男承認犯行,並坦言,「我就是一時的衝動」、「把他弄到勃起,我就走出去」等語。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廖男僅為滿足一時性慾就侵害阿宏的性自主權,還造成對方身心的傷害,行為實在不應該,但法官考量他犯後願意認錯,並已與被害人賠償和解,阿宏也有表示原諒,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得緩刑4年,但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勞役120小時。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